官名。北齐置,见“王国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职掌不详,其下设有均工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
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合称二京。
监狱名。东汉末因党锢之事而设,属黄门署。《后汉书·范滂传》记“滂坐系黄门北寺狱。”同书《向栩传》记“中常侍张让谗栩,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
官制用语。明朝指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短者。初历事时间短,期满回监,弘治(1488—1505) 后定为一年,期满上选。计有承运库十名、司礼监十六名,尚宝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又有随御司刷卷一百七十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皇太后帐侍应之事。由著帐户充其杂役。
官名。三国吴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南朝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参见“十威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兵征伐。其后,南朝梁、陈和北魏皆
汉朝议政制度,亦作庭辩。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汉书·窦婴传》: “上然之,赐婴食,曰‘东朝廷辩之。’”颜师古注引张晏曰: “会公卿大夫东朝,共理而分别之。”
见“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