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馆
即“修订法律馆”。
即“修订法律馆”。
清朝县典史之别称。民国军制,军官分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军官称尉,分上尉、中尉、少尉。
唐铨选之制,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旧唐书·职官志》说:“每年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参见“南曹”。
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嘉庆时,温承惠任直隶总督,因民间传布大乘教等,未及时发觉, 以失察轻纵,革职留任。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六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六品下。
官名。北齐置,禁军将领之一,属领左右府,下统备身副都督,备身五职等,掌宫禁侍卫。从四品上。东宫亦设,称“太子备身正都督”。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官名。《墨子·号令》有之,秦及西汉初多见。亦作执楯、陛楯郎。与执戟同为皇帝近侍,朝会时持盾挟陛护卫皇帝。官名,秦汉之际置,掌率执盾兵。其属吏有执盾队史。《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敬市侯阎泽,以执盾
官名。新莽置。与军监同察不奉命者。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监察不奉命者。《汉书·王莽传中》:“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见“词科”。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于文类科目,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以宏词科格法未详, 不足以致文学之士, 改立词学兼茂科, 不试檄书, 加试制诰,以历代史事借拟为之,中格授馆职。宰臣执政亲属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