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年(1906)设。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京内外王
同“鳌禁”,见“鳌禁”条。宋朝岳珂《桯史》九:“庆元间,有宿儒以文名,入鳌掖为承旨。”
官名。北魏置。《寇治墓志》: “ (治) 夫人河内司马氏,父庆安,中书郎,典寺鉴。”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五四之二) 。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张昭传》:“(张休)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官名,三国吴置,掌督率羽林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迁扬武将军。”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
官名。隋文帝开皇二年 (582) 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司之一。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服局,掌汤沐巾栉。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服局。掌巾栉汤沐等事。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宰割牲畜。
官署名。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为长官,秩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十四年后,改置大理寺。
官名。即王府、州郡所置行参军,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行参军。官名。隋初,州置行参军,不署曹,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
官名。为国会议长的副职,见“国会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