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署
官署名。唐朝卫尉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在外使用之戎器,祭祀、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又有监事二员; 唐太宗贞观(627—649)中东都(洛阳)亦置。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有提点、令、丞,掌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 又有直长二员、顿舍官二员。
官署名。唐置,掌外戎器。其官有令,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武器署》。
官署名。唐朝卫尉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在外使用之戎器,祭祀、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又有监事二员; 唐太宗贞观(627—649)中东都(洛阳)亦置。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有提点、令、丞,掌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 又有直长二员、顿舍官二员。
官署名。唐置,掌外戎器。其官有令,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武器署》。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官名。北齐置。太子酒局长官。
官署名。辽置,为招安使的官署,掌招安受降事。见《辽使·百官志四·南面边防官》。官署名。辽置,属南面边防官。景宗保宁初耶律合住曾任西南面招安使。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甲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职种类。北魏置,隋、唐因之。指不带兵、没有实际职掌、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北魏末战事频繁,授官较滥,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可加散号将军,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名,汉置,属将作少府,掌治宫室。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玉器收藏,供各种礼仪使用。《周礼·春官》:“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郑玄注:“人执以
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使奋威大将军刘信击杀刘望于汝南,并诛严尤、陈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