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精奇尼哈番”。
官署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又译必里公(今译止贡)万户,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东北止贡地方。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官署名。辽置,掌行在诸宫之政令。其官有行宫都部署、行宫副部署、行宫部署判官。见《辽史·百官志一·北面宫官》。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掌行在诸宫的政令。设官有行宫都部署、行宫副部署、行宫部署判官。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元置,为太子的侍从谏议官员。《元史·百官八·东宫官属》:至正“九年冬,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明代詹事府左右春坊各置赞善一人,从六品。见《明史·职官二·詹事
官名。隋朝雍州属官,居别驾下,从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州长史、司马后置一员,为郡太守副贰,京兆、河南所置从四品,上郡正五品,中郡从五品,下郡正六品。官名。隋炀帝置,位在郡守之下,为郡守的副贰
官名。即国子司业。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始置,取《礼祀》“乐正司业”之义,为国子监的副长官,员额一人。掌国子监及各学的教法、政令。唐制员额二人,从四品下。北宋改设一人,正六品。南宋隆兴间,并
审判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高等分庭暂行条例》规定,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其设置或废止,均
周朝“上士”别称。《礼记·祭法》:“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适士,上士也。”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