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署
官署名。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监督下级检察工作。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检举犯罪行为,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参看“检察厅”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检察署,主官有检察长一人,指挥监督并分配该管检察事务。下设检察官七至九人。署内设书记室,以书记官长一人主管之。
官署名。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监督下级检察工作。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检举犯罪行为,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参看“检察厅”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检察署,主官有检察长一人,指挥监督并分配该管检察事务。下设检察官七至九人。署内设书记室,以书记官长一人主管之。
官名。秦、西汉置,为奉常佐贰,秩比千石。景帝时改名“太常丞”。官名,秦置汉因之,为奉常副长官,佐奉常掌宗庙礼仪。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丞。属官有太乐、太视、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及诸庙食官令丞等。见
官名。东汉属执金吾,员一人,秩比千石,助执金吾领缇骑二百人,邀巡皇宫周围,以备非常水火之事。官名,西汉执金吾有两丞,东汉置一丞,俸比千石。为执金吾之副,佐执金吾行施职事。参看“执金吾”条。
见“军巡使”。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分左右军巡判官,皆掌京城争斗的推问审判。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名。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同治元年 (1862) 置。满、汉各一人,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光绪二十七年 (1901) 撤。
午门为帝王宫城的正门。古时常于午门外置直房,作为大臣值宿时的住所。明朝六科衙署原在砖门内尚宝司西。永乐 (1403—1424) 中因火灾移于东、西两直房办公,每夜以一科值宿,备随时召应。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官名。北洋政府置,见“宁夏护军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司长官,员一人,掌御用、军用马匹及骆驼、羊的饲养事务。下设小驾部下大夫,小驾部上士以佐其职,领左厩上士、右厩上士、典牝上士、典牡中士、典驼中士、典羊
总司令的作战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存在期间(公元1929年3月至1931年10月),曾在南昌组成总司令行营,何应钦与蒋介石先后以代总司令和总司令身份在行营指挥过对中央苏区的第二次和第三次
官名。金置,为尚衣局的佐官。见“尚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