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群吏。《尚书·商书 ·盘庚》:“鸣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韦昭注引贾侍中说: “百执事,百官。”
官名,汉置,为骏厩长官,简称骏马令,掌养骏马供宫中用,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官名。北宋开封府长官,从三品。不常设,而别以权知开封府事为长官。
道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女冠。
官名。北宋末年始置,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领制造兵器之事。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山师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山师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山师”。
官名。即左司过、右司过。掌纠君王过失。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年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参见“司过”。官名合称,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掌纠正国君的过错。战国时
官署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市易法的机构,掌估定物价,收购滞销货物,平抑物价,借贷官钱或赊货给商贩,收取一定利息;采购三司所属各司各库所需物资。见《宋史·王安石传》、《宋史·食货志下·市易》、《文献通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仆射。官名。见“左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