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文件等各种资料。其称始于清。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清杨宾《柳边纪略》云“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清朝所称档案,指各衙署公事完毕加以分类存贮的各种公文书和册籍等,多设有专门库房,并派专人管理。
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文件等各种资料。其称始于清。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清杨宾《柳边纪略》云“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清朝所称档案,指各衙署公事完毕加以分类存贮的各种公文书和册籍等,多设有专门库房,并派专人管理。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张九龄及第。
做大官,居高位,原意为宦途成就。汉朝刘向《说苑·敬慎》:“官怠于宦成,病加于少愈。”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掌江南没入赀产课赋,以供内储。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置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平江、松江、建康三处提举司。官署名。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
见“皇城司”。
唐朝称五品以上的武官等为六参官。唐制,武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称六参官,因其一月朝参六次。唐制,武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参,号称六参官。意谓每月六次朝见皇帝。
官署名。南朝梁置,文学侍臣入侍之处,亦称文德待诏省。《梁书·文学·庾於陵传》: “及(萧)纲居东宫,又开文德省,置学士,(庾) 肩吾子信,(徐) 摛子陵、吴郡张长公,北地傅弘,东海鲍至等皆充其选。”亦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卷四六《孙策传》: “曹公表(孙)策为讨逆将军,封为吴侯。”后曹操亦置,文聘以讨关羽功,加此职。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