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
官名。北宋前期,为正六品上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 (1080)废文散官,用为文臣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正七品。
文散官名。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朝议郎为朝奉郎。元丰三年(公元976年)复改京朝官阶官后行员外郎与左右司谏为朝奉郎,秩正七品。参见“朝议郎。”
官名。北宋前期,为正六品上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 (1080)废文散官,用为文臣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正七品。
文散官名。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朝议郎为朝奉郎。元丰三年(公元976年)复改京朝官阶官后行员外郎与左右司谏为朝奉郎,秩正七品。参见“朝议郎。”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为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官名。参见“左韶舞”。
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据《周书·宣帝纪》记载,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八月宣帝遣大使以
参见“北京都转运司”。
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储政院长官,置六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史二员,正六品。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主官,员额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四品下,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彝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二月,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天王下过“自西以下听东令”的诏令,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不过当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