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官名。见“都城所”。
官名。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协尚书掌科事。十三年罢。
“员外散骑常侍”省称。
流外官名。唐代太医署所属有采药师,置于课药之州。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以进。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 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四员,与右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
武官名。辽置, 见“行军都统所”。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掌太后宫门警卫。
宦官名。宋朝初年内侍省置,位副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辽朝亦置,又有内侍左、右厢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