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估所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雍正七年(1729)置,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下设经承六人。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在京千两以下兴作,由堂官交办,千两以上工程奏请钦派承修。
官署名。清置,属工部。掌估各项工程所需工料之数。设满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都由工部堂官在司员中选派,其下有经承六人。凡工部承担的在京工程,由料估所在二十日之内将应修丈尺、做法与工料银数,造册报工部堂官,交承修官办理。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雍正七年(1729)置,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下设经承六人。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在京千两以下兴作,由堂官交办,千两以上工程奏请钦派承修。
官署名。清置,属工部。掌估各项工程所需工料之数。设满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都由工部堂官在司员中选派,其下有经承六人。凡工部承担的在京工程,由料估所在二十日之内将应修丈尺、做法与工料银数,造册报工部堂官,交承修官办理。
官名。清末邮传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白河,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孙权任此校尉。《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策表曰……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奉业校尉孙权……等同时俱进。”
官名。北魏置。《魏书·韩均传》:“均弟天生,为内厩令”。管理宫廷用马。
“小礼部上士”的省称。
见“交钞提举司”。
武官名。明洪武中始置羽林左卫,永乐以后沿置,为上直亲军之一,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明朝内府诸堂之一。置内官,掌焚化宫女、内官死后无亲属者。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堂址在西直门关外,设有内官数人经营。凡宫女、内官无亲属者,死后于此焚化。堂有东西二塔,塔下有眢井,均为盛贮骨灰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