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股主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署名。即内侍省,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内侍省。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内侍省为司宫台,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官名合称。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十六卫最高长官,每卫一人,从二品,位大将军之上。宋朝沿置,为环卫官,唯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为从二品,余皆为从三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
官名。东汉为符节台属官,秩二百石,掌文书。南朝梁、陈为御史台属官,掌符节事。官名,东汉置,俸二百石,掌书。《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符节令一人,六百石……符节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书。”
官署名。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北二司,北司专掌诏狱。宪宗成化 (1465—1487)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狱成专达皇帝,不须通过锦衣卫官,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
官署名。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也出卖。见《文献通考·职官九·光禄卿》。
官名。北齐太府寺司染署长官,从八品上。隋朝沿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升正六品,改隶少府监,寻与司织令合并为织染令。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