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实参领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王本纪》。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王本纪》。
即“外帘官”。
官名。北魏始置,东魏、西魏、北齐沿置。隋、唐行台尚书省置,皆一员,隋朝为视从四品; 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正四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为从四品下。与左丞掌分司纠正省内。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 (622—62
即“西域校尉”。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1)武职侍从官名。见“三卫郎”。(2)武阶官名。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上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朝置。掌监造军器,兼管囚徒,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佐其所管。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详“道会”。
官名。①唐朝中后期诸节度使置,掌整肃军纪,《全唐文》卷四一三常衮《授张自勉开府仪同三司制》: 都虞候“职在刺奸,威属整旅,齐军令之进退,明师律之否藏”。其职颇重,有继任藩帅者。元帅、都统出征,置中军都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
地方政权机构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又称“蛮夷长官司”。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等,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