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政事堂

政事堂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副相,分三省长官之权,皆可入政事堂议政。高祖武德(618—626)年间,常于门下省议事,至太宗贞观十六年(642) 前后魏徵以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知门下省事,始名政事堂,并成为制度。睿宗文明元年(684) 七月,中书令裴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于其后,分曹以主众务,制度始备,总中书、门下二省职权,佐天子而统大政。初以中书令为秉笔宰相,即首相,称执笔,或称执政事笔。后以诸分直主政事,或一人知十日,或一人直一日。有会则为执行主席,无会则为值班宰相,处理日常公务、承帝旨。凡皇帝命令,须政事堂会议通过并加盖政事印方可颁行生效。后由翰林学士掌制诰,可不经政事堂直接颁下。懿宗时,“宰相、枢密,共参国政”。此后,枢密进一步分割政事堂之权。五代后期,枢密院成为与政事堂并立的宰相机构。宋朝政事堂与枢密院并称“二府”。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尚书省都堂为政事堂。清末宣统三年(1911)责任内阁亦置,为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国务大臣议政之所,清亡即废。


政事堂,又称都堂,是唐宋宰相之职办公的处所。自唐高祖李渊武德初年,三省长官(即宰相职)就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共议国家政事。宋沿唐制。三省长官指尚书省长官尚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中书省长官中书令。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宋史·职官一·宰相之职》。

猜你喜欢

  • 郡塞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末年置于边郡,为掌边塞之职。《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十四页有塞曹史。三国魏沿置,《三国志·魏书·东夷倭国传》记正始中带方太守曾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奉使倭国。

  • 尚书

    ① 官署名。秦始置于宫禁中,西汉沿置。设令、仆射、丞、尚书吏,职掌收发文书,传达记录诏命章奏,隶少府。西汉中期以后,渐成为重要宫廷政治机构,参与国家机密,常以中朝大臣兼领、平、视,以左右曹诸吏平尚书奏

  • 钩盾尉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的治安,防盗贼,典兵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 奉天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 字寄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 宁沙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

  • 榷场兼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 奚官

    官名。掌养马。宋代苏轼《韩榦十四马》:“老髯奚官骑且顾,前身作马通马语。”

  • 王国博士

    汉初王国置博士,掌通古令。景帝中五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置,由王国自行辟除。《汉书·景十三王传》记“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公元前155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

  • 北平部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