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帐司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官名,为宓羲时的秋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宓羲龙师名官。”注:“应劭曰:“师者长也,以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
见“祭酒从事。官名,又名从事祭酒,简称祭酒。汉朝州置从事祭酒,为敬老礼贤之散官,无固定职事。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为职事官。《宋书·百官志下》:“祭酒从事史……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扬州无祭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武候置,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下设护军四员,辅佐将军,寻改武(虎)贲郎将,又设武(虎)牙郎将六员,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官名。即太仆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少卿。
官名统称。即知贡举、权知贡举、同知贡举。俗称主司。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礼部侍郎缺人,始以别官权知贡举,掌礼部贡举之事。宋朝每礼部试,必于侍从近臣、两省和台谏官中,临时选差知贡举一员或权知贡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汉置,掌收捕司察奸人。《汉书·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淫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奸,置伯落长以收司奸。”注:“师古曰:伯亦长帅之称也。置伯及邑落之长,以收捕司察奸人也。”
官名。渤海国官,右六司信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比仆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