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各路。掌一路州县学政,巡视所部学校,考察师儒,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时复置。
官署名。宋置,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崇宁二年置,宣和三年罢。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各路。掌一路州县学政,巡视所部学校,考察师儒,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时复置。
官署名。宋置,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崇宁二年置,宣和三年罢。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学事司》。
南宋候补太学生、国子生、武学生简称。孝宗乾道二年(1166),准许在朝清要官牒送期亲子弟充待补国子生。其后,太学正式实行待补法,各州解试落第人百人取三或取六,留为待补太学生。
武官名。北魏置,为州军府督将之一, 掌领兵之职。《金石萃编》三十《敬史君碑阴》有都督四十人。其时州军府都督有领民者, 《周书·赵昶传》载:“氐梁道显……款附。……徙其豪帅四十余人并部落于华州,太祖(宇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一人,掌启用印信。
选官制度。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召纳臣民应对,谓之策问,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制造兵器,为八坊之一。置坊使、副使等职。军器制造机构。辽始置,属北面坊官。以军器坊使、副使为正副主官。下设军器坊详稳司,其官有军器坊详稳、军器坊都监。
汉朝官府假日不治事之谓。《汉书·薛宣传》:“及日至休吏。”颜师古注: “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职官。崇德元年(1636)设。位大学士之下,共五人,计内国史院二人,内秘书院一人,内弘文院二人。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顺治八年(1651),定其品秩视侍郎。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右虞侯开府置,正四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清道卫率,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右虞候率,玄宗开元元年(713)又改右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