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卫司
官署名。明初置,为正七品衙门。隶都督府,管领校尉。后改拱卫指挥使司,升正三品。再改都尉司。洪武三年 (1370) 改为亲军都卫府。
官署名。金代设此官署,掌仪卫之事,其长官称使,从四品;副使,从五品。旧名龙翔军,正隆二年更名神卫军,大定二年又更名为拱卫司。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署名。明初置,为正七品衙门。隶都督府,管领校尉。后改拱卫指挥使司,升正三品。再改都尉司。洪武三年 (1370) 改为亲军都卫府。
官署名。金代设此官署,掌仪卫之事,其长官称使,从四品;副使,从五品。旧名龙翔军,正隆二年更名神卫军,大定二年又更名为拱卫司。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名。即内府令。
文书名。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称遗表。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许补荫若干人。
官名。北齐置。见“驼牛署”。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名。辽朝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在著帐郎君节度使之下,掌著帐郎君族属之事。
官署名。北齐置,分掌四中关津,属护军府。四府各置中郎将一人,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统府录事各一人;又有统府直兵及功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等参军事各一人,法、田、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又领
官名。南朝梁置,有丞。西晋有中黄藏、左藏、右藏令,管理金帛库藏,皆属少府。东晋以后不置。至梁始置此职,属少府卿,左、右藏令则属太府卿。陈沿置。隋则沿北齐制,称黄藏令。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五品官员之母。
官名。 战国齐、 燕等国置。 掌量器制作。 参见曹锦炎《释战国陶文中的‘’》 (《考古》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官署名。又名“掌关防管理内管领事务处“、“内管领处”,俗称“关防衙门”。清朝内务府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宫内房屋之修葺、拔草、裱糊、洒扫以及备办粮、盐、水、糖、饼饵、菜蔬等物。由内务府郎中一人、员外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