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差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亦称拟注,由吏部四选、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亦称拟注,由吏部四选、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
官名。元置,为受给库主要官员,与提领共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见《历代职官简释·受给库》。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佐“协理事务总管”掌章奏文移。额设二人。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旧指皇帝颁布的诏令。如圣谕、谕旨、上谕等。清代凡皇帝主动发布的指示性命令称谕,根据臣工的请示报告而发布的答复性指示称旨。参见“上谕”。
官署名,汉置,即汉朝各郡都尉的官署。汉朝的郡都尉多与郡太守别治,两官署不在一处,也置佐官,略同郡太守。有尉丞、祭酒、掾、史、门下掾、书佐、卒史、主簿、功曹、议曹等。边郡又有司马、千人、候官等。
官名,为长安厨令的佐官,助令掌厨师膳食等伙食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长安厨令》条。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詹事院。秩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谒司。
官名。辽代南京宣徽院置,为该院副贰长官,与南京宣徽使共掌南京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四·南京宣徽院》,参看《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北院、宣徽南院》。
宦官职名。明制,景皇陵、皇太子坟、王坟、妃坟、公主坟,各设掌府官一人,佥书十余人不等,以供修理、洒扫、看守香火。凡有祭祀,即由本处掌府官行礼。
官制用语。汉代郡守到所辖县劝农桑,访民俗,检察工作,称为“行县”,因其在春天,故又称“行春”。《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