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邦司寇”。战国魏置。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掌刑徒及督造兵器。魏惠王九年(前361)迁都大梁,故名。《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四三页:“(梁)廿又七年, 大(梁)司寇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司长官,员一人,掌管全国纺织事务,并管理工匠。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领弁工中士、织丝中士、织彩中士、织枲中士、织组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为内朝官,又称中朝官。此称自汉武帝始。官类名。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至东汉,虽有
(1)州门下吏的简称。包括主簿、西曹、录事、记室、书佐。(2)州门下吏职之一。南朝《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除主簿、西曹、录事、省事、记室、书佐之外,另有门下二人,排列在西曹、录事之前,应是门下吏职之一
官名。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改为大东丹国,以长子倍为国王,天显元年(926),设中台省统领政事,以左、右大相、左、右次相主其事。右大相位在左大相下,次相上。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参谋议论。《三国志·魏书·徐干传》:“(徐)干为司空军谋祭酒掾属。”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又称六卫汉军。指前、后、左、右、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
武官名。辽置,见“上京城隍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