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御二命士
即“承御中士”。
即“承御中士”。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何敬容传》:“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官名。南朝梁、陈置,员二人。梁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同“寺人”。春秋置。近侍小臣。《孟子·万章上》:“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赵岐注:“君之所近狎人。”参见“寺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员十二人,掌书籍文字的校正。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所属有校书下士十一人,正一命,
官署名。民国十八年国民政府置。掌管全国考选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一人、委员五至七人,皆由国民政府委派。设秘书、科长、科员等职,分理会务。并由考试院聘任专门委员十六至三十二人,计划考选设施,帮助办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名。见“司候司”。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宋置,为文思院副长官,位在提辖官之下。与其他长官共理院事。见《宋史·职官三·工部·文思院》。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