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本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晋朝、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
官名。明朝尚宝司属官。原定制三人,正六品,佐尚宝司卿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后多为优宠勋贵子弟之职,遂无定员。官名。明尚宝司的佐官。秩正六品,吴元年(公元1367年)员额一人,后增为三人。勋卫大臣子弟
宰相、三公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三公宰相的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新唐书·杜亚传》:“出为江西观察使,德宗立,召还。亚意必任台宰。”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官名。 西周置。 掌礼法仪容。 《簋铭》:“皇祖考司威义(仪), 用辟先王。 ”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官署名。乙室部为契丹遥辇氏八部之一。辽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在朝设乙室王府以主乙室部族之事。官署名,为乙室王的办事机关,掌管乙室部族的事务。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乙
保的办事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乡(镇)之内编制为保甲,每保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保设保办公处,置保长、副保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