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院
官署名。五代始置,属三司。宋因之,为三部勾院之一,设勾覆官、判官各一人,判官以京朝官充任,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署名。五代始置,属三司。宋因之,为三部勾院之一,设勾覆官、判官各一人,判官以京朝官充任,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制用语。又称差辟、辟置、奏辟、奏举。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各路转运司、安抚司、知州等,依法许自行选择官员,具名奏辟。往往侵夺吏部窠阙,使冗官现象更加严重。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亦称差辟、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九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九品无封赠,属八旗者从九品从文职封登仕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统一于此,绿营、八旗划一,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从九品授修武佐校尉。见《清史
官名。北齐置。中侍中省中尚食局属官,员四人。佐中尚食典御等管理皇帝饮食,由宦官担任。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寇。佐大司寇卿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大司寇卿的副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描造诸色样制。置大使一员。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三级,任司书生、司号长等,秩视把总,阶正七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即左部句龙王,大人指王。详见“左部句龙大人”条。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戍卫,及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一一六七片: “癸酉卜,争贞,令多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