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京营戎政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
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罢团营、两官厅,复明初三大营之制,并改三千营之名为神枢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而统以大将一员,衔称为总督京营戎政,佐以文臣一员,称为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将、参将等官。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
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罢团营、两官厅,复明初三大营之制,并改三千营之名为神枢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而统以大将一员,衔称为总督京营戎政,佐以文臣一员,称为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将、参将等官。
官署名。金于京东西南三路置检察司,掌管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毋犯私杀马牛,私盐酒麴。其官为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设时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 (南、北、中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
官名。唐朝殿中省尚食局置十六员,流外三品,侍奉皇宫膳食; 太子左春坊典膳局置六员,流外四品,侍奉东宫膳食。流外官名。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十六人,左春坊典膳局置六人,为流外三至四品官,掌膳食之事,掌率主膳
官名,汉置,属部校尉,俸比千石,掌领兵。参看“部校尉”条。
官名,汉置,为护羌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使匈奴中郎将》。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
官署名。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中置,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其属有详定官、删定官。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后又置,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
官名。战国楚置。掌监督饮食卫生。《新序·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则庖宰、食监法皆当死”。官名,西汉置,为宫官,掌监御用膳食。《汉书·霍光传》:“(昌邑王)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
南宋候补太学生、国子生、武学生简称。孝宗乾道二年(1166),准许在朝清要官牒送期亲子弟充待补国子生。其后,太学正式实行待补法,各州解试落第人百人取三或取六,留为待补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