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天官府、地官府、春官府、夏官府、秋官府与冬官府各置都上士,正三命,各掌衙署内部之事。
官名。 西魏,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正一命。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见“河道总督”条。
官名。晋始置,掌文书之事,有丞一人佐之。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沿置。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令、丞;左冯翊所属“又有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严耕望说:“案《食货志》下,长安有东西两市,而此云属京兆者一,属左冯翊者四,是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十二卫护军置,每卫四人,正四品。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