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勤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官署名。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守关的官吏。唐元结《元次山集·欸乃曲》:“唱桡欲过平阳戍,守吏相呼问姓名。”
文书名。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定制。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
官名。唐朝光禄寺太官署置,为监膳佐官,置十五员,流外五品。流外官名。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员额十五人,秩流外五品,协助监膳主膳食之事。《旧唐书·职官三》作主膳。
官名。南朝宋置,为大县所设二尉之一。官名,汉朝长安县置,掌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
见“驻泊”。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上尉或中尉充任,掌航海事务。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同品级官员改补之班次。其途有: 开列改者,八旗武职奉特旨改用文职者,奉旨记名改者,拣选引见改者,保送考试引见改者,以甄别改者,以呈明愿改者,等等。满洲、蒙古外任降调至从六品以下者,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诣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请示汇报,称白堂。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