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祀令丞
官名。汉景帝时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时又更祠祀为庙祀,东汉时复为太祝。详见“太祝令丞”。
官名。汉景帝时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时又更祠祀为庙祀,东汉时复为太祝。详见“太祝令丞”。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西南甲马乡。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初,京都置,掌俳优杂技,以教坊使领之,不隶太常寺。又,参见“教坊司”。
吏职名。南宋置,属临安府。
官名。即“总督漕运总兵官”。官名。明永乐间仿元代海运万户府之制置漕运总兵官,以武臣总漕务。宣德中或遣侍郎、都御史等官督运,不常置,漕务实际上总领于漕运总兵官。景泰中始改设漕运总督,仍与总兵、参将同理漕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简称录事)、司户参军(简称司户)、司理参军(简称司理)、司法参军(简称司法)等统称。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 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
周朝谓为天子守土之臣,即诸侯。《礼记·玉藻》: “诸侯之于天子,曰某上之守臣某。”诸侯对天子的自称。《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栾盈)辞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礼记·玉藻》:“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次官,各置二员,从四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