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宫人、采女。其得名之由,当在于明代御前近侍太监有答应、长随诸称,清代用来称呼宫女。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宫人、采女。其得名之由,当在于明代御前近侍太监有答应、长随诸称,清代用来称呼宫女。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狱讼案件。康熙元年 (1662)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下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一、二人不
官名。即殿中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监。官名。唐置,见“中御府”。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主官,见“利用监”。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郎。
官署名。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营建睦亲宅,以供宗室亲王居住。次年完工,设专官管理。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官局,设知丞事领之,隶大宗正司。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 一。掌管度僧出家。与住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有言过处六、承旨六。
宫观官名。北宋徽宗大观元年 (1107)置,以前宰相充任。其后,执政解职亦除此官。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