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伯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正一命。
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见“检定考试”。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全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郎中更名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②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珍宝钱货。宋、金、明悉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水州苑属金台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官名。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位次左长史。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南朝或不设司徒,其府则常置,管理州郡农桑户籍、官吏考课,皆由左、右长史主持。魏、晋、宋六
官名。唐玄宗开元八年(720)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检校同、蒲、绛、河东、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其间或以左卫郎将、御史中丞、殿中监等充任,至代宗大历九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