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于栗石传》:“太和(477—499)中,(于忠)授武骑侍郎,因赐名登。转太子翊军校尉。”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北周置为散官,三命。(1)为侍从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奉天清吏司。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掌褒崇、选补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唐朝指县治设在京城的各县,西京以长安、万年等为赤县,东京以河南、洛阳等为赤县,北京以太原、晋阳等为赤县。金、元二朝以首都所在地设置的县称赤县,即大兴、宛平二县。金赤县秩从六品,元赤县秩正六品。1、“赤
官署名。隋朝太常寺置太庙署,有令一员、丞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又置阴室丞,守视阴室。唐朝太常寺置有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三皇五帝庙、周文王庙、周武王庙、武成王庙,宗正寺置诸太子庙,所在地方置五岳
见“西京国子监”。
官署名。明清监察机构之一。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共四十
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凡大小官员之品级,等次以及加级、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以备官员升调,转补时查考之用。
官名,汉置,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见《隶释·巴郡太守张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