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为少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副贰长官,位在卿下,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惠帝建文年间,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立法院,参见该条。
官名。汉朝设此官,为服官之长,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参看“服官”条。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
亲近皇帝而居重要职位的官员。《后汉书·窦宪传》:“肃宗遗诏以(宪弟)笃为虎贲中郎将,笃弟景、瓌并中常侍,于是兄弟皆在亲要之地。”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园池属。设丞。
官署名。北齐司农寺置,设令、丞,掌平准之事。隋初因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设令、丞、监事、典事等官职。官署名,汉置,掌平物价,其长官称令,有丞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
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淳化四年(993)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