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曹
官署名。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西晋置,掌管全国屯田事务,以尚书为长官。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称田曹。② 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一说三国魏已置),掌管屯田事务,以郎(郎中)为长官。东晋省。南朝宋、齐以左民郎中兼理屯田事务。梁复置,隶左民尚书。陈沿置。北魏亦置,一说隶仪曹尚书。北齐沿置,掌籍田、诸州屯田事务,隶祠部尚书。
官署名。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西晋置,掌管全国屯田事务,以尚书为长官。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称田曹。② 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一说三国魏已置),掌管屯田事务,以郎(郎中)为长官。东晋省。南朝宋、齐以左民郎中兼理屯田事务。梁复置,隶左民尚书。陈沿置。北魏亦置,一说隶仪曹尚书。北齐沿置,掌籍田、诸州屯田事务,隶祠部尚书。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文官正六品,升授。清朝为正六品封赠。官名。金朝文阶官制,正七品上称承德郎;元朝升为正六品;明朝为正六品之阶。见《金史·百
官制用语。明朝指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短者。初历事时间短,期满回监,弘治(1488—1505) 后定为一年,期满上选。计有承运库十名、司礼监十六名,尚宝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又有随御司刷卷一百七十
科举制举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诏举,吴巩及第。
文书名。参见“奏折”。
官制用语。又称“南班”。北宋承唐制,置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骁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武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屯卫上将军
官署名。北魏置,掌鹰、鹞等用于出猎的羽禽的饲养。孝文帝太和四年(480)罢,以其地为报德佛寺。见《魏书·高祖纪》、《皇后列传》。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光禄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品
官名。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常侍,无员数,后为定员官。三国魏末置,两晋、南朝、北魏、北齐沿置。属散骑省(东省、集书省)。初多授公族、宗室,虽是闲职,仍为显官,南朝宋以后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衰老之士,地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