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酝局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署名。宋置,属殿中省,掌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所属有酒人、酒工、掌库、库典、局史、书吏。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废。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署名。宋置,属殿中省,掌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所属有酒人、酒工、掌库、库典、局史、书吏。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废。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教内人。
僧号。藏语音译。意为“上师”,乃喇嘛教对僧侣之尊称。十五世纪宗喀巴所创立的黄教传布到西藏、蒙古,至清朝则有驻京喇嘛、藏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之名。
官名。西周置,主管仓廪粮食。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于殿中省尚乘局加置,唐太宗因之,置二人,正九品下,后减一人。掌六闲饲料出纳。北宋前期仅存空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水部曹,“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南齐分殿中监为内、外殿中监,隶尚书省。梁、陈改名殿中内、外监。皆流外官职。参见“殿中监”。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员额十五人,分在三庭办事。参见“平政院”。
又作“僚友”。即同僚。参见“僚友”。
官名。即太乐令。即太乐令,详见“太乐令”条。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协助局长管各局事。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
官名,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掌平水收渔税。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