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锡”。君王对臣子赏锡,赐予。《小臣邑斝铭》: “王易小臣邑贝十朋。”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时间为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一以下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军事的长官。《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摹所拓金文汇编》第七三三号(铭):“杫都大司马。”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募擅长绘画者充任,员额八人,掌绘画之事。有官者称直院。
官名。元置,为评定使司副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司农寺置勾当公事; 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亦设勾当公事; 徽宗时,将作监亦置。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见“保和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茶正,额二人,正四品,主管茶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陵、西陵,以及关外诸陵均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司台站之事。英吉沙尔、叶尔羌属色勒库尔、塔噶喇木各设一人。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