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昌局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指担任三公或开府仪同三司之职。因汉朝丞相及以后的三公官署厅门不用朱色而涂黄色,以与皇宫区别,故以黄阁作为三公代称。黄阁是三公的代称。开黄阁指任三公或仪同三司(三公)的官。汉朝丞相或三公的官署之门为黄色
官署名。宋初,盐铁、度支、户部各有勾院,以本部判官领之。太祖开宝五年 (972),以盐铁勾院、户部勾院合为一院,度支勾院为一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合为一院。雍熙三年 (986),复分为三院
官名。1、汉代太官令(掌御饮食)的属官有左丞,掌御饮食。见《后汉书·百官三·太官令》。2、东汉尚书有左丞、右丞,左丞掌吏民章报及驺伯史,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蔡质《汉仪》说:“(左丞)总
官名,东汉置。都尉功曹,即都尉属下的功曹,此处的都尉,指郡都尉,太守的佐官,掌郡兵、防盗贼、主治安。都尉功曹掌考查、记录下属官吏的功劳。《后汉书·张酺传》:“(王青)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察御史”。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三月设立,掌收发本司阁钞折件、京外各项公文,并稽核本司支销各款。
官名。见“膳部中大夫”。
二千石,本为俸禄级名,汉朝以谷为俸,其官级高低,以谷的石数为别。有时也指这一级俸禄的官。此处的二千石,指郡太守、郡尉及州的部分官员。墨绶,本意为黑色的印带,此处指六百石以上至二千石以下的官,这级官俸的
官署名。元置,属工部。掌巡视黄河之事。设提领二人,副提领一人。
吏员名。元代于吏部置,员额五人,掌缮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