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记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西部地区诸冶, 领晋阳冶、 泉部、 大、 原仇四局丞。 隶太府寺。隋并入掌冶署。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奚牧传》:“太祖录先帝旧臣,又以牧告(刘)显之功,拜为治民长。”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监。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其长官称监,掌纸务,九品。《通典·职官十八》。
受帝王宠爱的大臣。《汉书·贾谊传》:“君之宠臣虽或有过,刑戮之罪不加其身者,尊君之故也。”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官名。清康熙初特设辅佐皇帝之职官。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福临死,子玄烨嗣位,年仅八岁,福临遗诏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政大臣。后来出现鳌拜专权局面。康熙六年(1667) 七月玄烨亲
国立学校名。北齐改四门小学置,隶国子寺,设博士、助教各二十员,教授学生五经文字。隋朝沿置,博士、助教各五员,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朝国子监置,亦称“四门馆”。官学名。北魏始置四门小学,属太常。
官名。战国秦置。工师属官,主管工匠的小吏,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汉朝亦有此称。南诏国凡六曹各置有曹长,位在大军将下。又,唐朝尚书丞郎、郎中也相呼为曹长。
礼部祠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两次随本司改名司禋员外郎(一说玄宗时改名职祠员外郎),寻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