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
官类名。清代于诸番部设置僧官,有国师、禅师、僧纲、僧正等名号。甘肃珍珠族国师、禅师,化族国师,灵藏族禅师,各一人(初隶河州,后珍珠、灵藏属循化,其余杂处二十四关)。禅定寺禅师(嘉庆十九年无人袭,由土司
①东汉至隋、唐对尚书台 (省) 的别称。《后汉书·仲长统传》: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李贤注: “台阁谓尚书也。”②指御史台、秘书监。《三国志·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
官名。明清兵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兵科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萧何传》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奏位次,令萧何第一, 赐带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宫中女官名。见“司衣”。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一三说:“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年科举后,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之,谓之‘混补’”。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西头供奉官置,为从八品武阶官,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西头供奉官为秉义郎,秩从八品。
残害百姓,毁坏国家的官吏。《汉书·谷永传》:“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