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正
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北宋仁宗时,始以学生为太学正,为太学职事。神宗以后,增置命官学正,仍差上舍、内舍生为职事学正。均掌举行学规,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兼考校训导之职。参见“学正”。
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北宋仁宗时,始以学生为太学正,为太学职事。神宗以后,增置命官学正,仍差上舍、内舍生为职事学正。均掌举行学规,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兼考校训导之职。参见“学正”。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司金中大夫”。
即太子右卫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右卫率府。
见“皇城司”。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为长贰,下设宫教博士等。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金置,掌皇后膳食,以尚食局官兼。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大选”。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官名。简称院判,属枢密院。金朝末年曾置。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置一人,后增为二员,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