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左户将
官名,为太子属官,掌左户直郎。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为太子属官,掌左户直郎。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突厥——蒙古语,又译合屯、哈敦,汉译“皇后”、“娘子”。蒙古大汗正妻及主斡耳朵的妻子称可敦。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①官名。又称“车右”、“戎右”。春秋晋国置,车战中居于主将之右,掌护卫主将并供其役使。《左传·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② 古人尚右,官位相近而地位稍高
官名,汉置,为郡守属官,无固定职事,参与谋议。《后汉书·孔奋传》:“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议曹也作谋曹,多以境内名士担任。其后,各朝郡府多置。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
官名。清置,见“库伦办事大臣”。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参见“工务司”、“商务司”。
1、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宗主。也称渠帅、渠魁。详“渠帅”、“渠魁”条。2、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见《新唐书·百官三·都水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