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评
汉有廷尉平,三国魏改平为评,北齐始称大理寺评,员额一人,与正、监共同决正刑狱。隋初沿置,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省,炀帝置评事,掌出使推覆。见“大理寺评事”。
汉有廷尉平,三国魏改平为评,北齐始称大理寺评,员额一人,与正、监共同决正刑狱。隋初沿置,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省,炀帝置评事,掌出使推覆。见“大理寺评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捕杀猛兽,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周礼·秋官·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以灵鼓殴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官名,周设此官,掌
官署名。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街司各一,判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掌徼巡街市,皇帝外出时肃清道路。南宋时转属兵部。
官名。唐、宋东宫官有太子左、右谕德,简称谕德。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谕德,从五品,掌侍从赞谕。参见“左谕德”、“右谕德”。官名。唐置,为太子属官,掌讽谏规劝。分左右,左谕德属左春坊,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广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
官名。北齐于太子仆寺置厩牧署,有令及丞,又别有车舆局丞。隋唐沿置,唐制设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车马、闲厩、牧畜之事。下设典乘、牧长、翼驭、驾士、兽医。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注:“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
雍畤,也写作“廱畤”。汉承秦四畤,增一畤为五。五畤各置一尉,合称雍畤五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和“雍畤”条。
官吏任用制度。北魏孝明帝神龟 (518—520)中,由吏部尚书崔亮奏立此格。因当时武官可依资入选,侯选人多而官职少,吏部任用官吏时,以官员停解年月为断,不问贤愚,时间在前者先用,即称停年格。施用后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