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庙令
官名。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在陕西省陇县西南。隋制于吴山置庙令,以供神祠洒扫。
官名。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在陕西省陇县西南。隋制于吴山置庙令,以供神祠洒扫。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匡辅奚王,治理奚六部。置于太宗时,二员。
简称“试御史”。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入都察院为监察御史的官员,先以试职的身分在院工作一年,以熟悉政务,并听本院考察其品行才识,堪用者乃实授,故名。
满语官名。汉名为给使翼长、翼长。清初,八旗分两翼,每翼各设一员。正五品。掌管一翼承差人役事宜。例由他库尔使壮尼大补授。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掌关防郎中一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
官署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之机构。亦用作官名,指坐粮厅之长官。顺治元年 (1644) 设,一人,以户部汉司官充任。康熙二年 (1663) 添设户部满司官一员。后以各部院官员通行差遣,二年一更代。掌理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与酋望往往兼主兵、户籍、礼、刑、官人、工作、财用、客、商贾、马、牛、仓廪诸官; 望苴蛮置十二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事王所,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由曹长有功者补进。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大王。故又称北院大王、北大王。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参见“左给事中”。
官名,东汉置,为洛阳县令的佐吏,掌兵事,禁盗贼,主治安。汉制,大县尉二人,小县尉一人。《后汉书·百官五·县》注引《汉官》曰:“洛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