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理参军
官名。简称司理。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 改诸州司寇参军置,掌本州讼狱勘鞫之事。哲宗元祐 (1086—1094) 中定制,隶上州者从八品,隶中、下州者从九品。
官名。宋置,掌讼狱审讯调查等事。见《宋史·职官七·诸曹官》。
官名。简称司理。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 改诸州司寇参军置,掌本州讼狱勘鞫之事。哲宗元祐 (1086—1094) 中定制,隶上州者从八品,隶中、下州者从九品。
官名。宋置,掌讼狱审讯调查等事。见《宋史·职官七·诸曹官》。
官名。1、隋唐两朝在离宫设宫监、副监,负责离宫事务。《新唐书·高祖纪》:“高祖留守太原,领晋阳宫监,而所善客裴寂为副监。”2、指内监。唐王建《宫词》:“未著柘枝花帽子,两行宫监在簾前。”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为御营使司统兵官。四年,随御营使司罢。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兵参军事与中直兵参军事,北魏诸王府置兵曹参军事,北齐皇子王府亦置中兵参军事及中直兵参军事。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置兵曹参军事。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武官簿书、考课、仪卫、
官名,掌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注:“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
官名合称。正和监为二官。秦汉皆置,属廷尉,掌刑狱审判。西汉时有正、左监、右监各一人,秩千石。正为廷尉的副长官。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省右监,属吏一百四十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