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狱副管守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名。秦汉时诸郡国出铁者,置铁官长及丞,晋卫尉属官有冶令及丞,掌工徒鼓铸。东晋改隶少府。西魏大统中于夏阳诸山置铁冶,令薛善为冶监,每月役八千人,营造军器。北齐置冶工中士,正二命;冶工下士,正一命。掌同
官名。十六国前秦苻登置。以尚书苻硕原为前禁将军兼此,戍平凉,以对抗后秦姚苌(羌族)。见《晋书· 苻登载记》。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浒墅榷关之主官。大关在苏州府长洲浒墅地方。掌理征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雍正二年(1724)改由苏州织造兼充。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
爵名。参见“开国伯”。爵位品。南朝梁始置,与开国郡伯同为四品。陈制同梁。北魏开国县伯秩三品。北齐亦置,秩与散县侯同为三品。唐制开国县伯秩正四品上,食邑七百户。
见“十雄将军”。
官名。金置京西规运柴炭场,掌规运柴炭之事。设官有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军吏。大夫爵。《淮南子·修务训》: “吴与楚战,莫嚣大心抚其御之乎曰: 今日距强敌,犯白刃,蒙矢石,战而身死,卒胜民治,全我社稷,可以庶几乎?”
官名。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四年》:“(吕纂)以后父(杨)桓为尚书左仆射、凉都尹(胡三省注:“凉都姑臧,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春官府司宗司长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略同“司宗中大夫”。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齐书·袁聿传》:“大象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