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平
官署名。即尚书省工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
官署名。即尚书省工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
唐铨选之制,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旧唐书·职官志》说:“每年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参见“南曹”。
人死后,由朝廷依其生前行事给予相应称号,称为谥。其号称“谥号”。起于西周,历代因之。《礼记·檀弓上》: “死谥,周道也。”孔颖达疏: “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更无别谥。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
清朝皇室为满族,满族分为八旗。旗,既是军事编制,又是户籍编制,还兼有民政和生产的职能。入关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在“牛录”的基础上把满族分为黄旗、白旗、红旗,蓝旗,后来又增建镶黄旗、镶白旗、镶红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设掌房一员,佥书数员。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各以黄布作袋盛贮,以供皇帝之用。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备弹弓。所用泥弹,大小轻重,各有等第,以黄布作袋盛之。设掌房一人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掌管山东河北地区各路军民科差征进,以及调遣军马等事务,权力甚大。秩从二品,以大都督三员为长官,同知、副各一员为次官。辖左、右手万户府、拔都万户府、哈答万户府、蒙古
官署名。民国置,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行政审判、监狱及保护等事。设总长一人,综理部务;次长一人,辅佐总长处理事务。所属有总务厅,及刑事,民事、监狱三司。国民政府成立后,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宣惠、宣毅将军代旧四中郎将。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梁、陈时如为翊师大将军,则进一阶。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六品上,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匠师中大夫”。
官署名。明置,掌织染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吏名,也称议曹,汉朝丞相府、郡、国、县皆置。无固定职事,掌谋议应对。《旧汉议》:“丞相府有议曹,郡国县亦有。”《汉书·循吏·龚遂传》:“上遣使者征遂,议曹王生愿从……乃臣议曹教戒臣也……议曹王生为水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