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简称“四川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三阶,秩正二品。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留)侯不疑……孝文五年(公元前175年),坐与门大夫杀故楚内史,赎为城旦。”门大夫之职可能相当于门亭长。东汉省。
见“制置使”。
官署名。简称布政使司。明清设于各直省之地方政府机构。掌一省之政令及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置。宣德三年(1428)定制,除两京外,有浙江、江西、福建、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官名,东汉祭遵置,掌教五经。《后汉书·祭遵传》:“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又建为孔子立后,奏置五经大夫。”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置,初称曹,后改局,有令、丞各二员,司历二员、监候四员; 其历、天文、漏刻、视祲,各有博士及生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太史监,减丞一员,又置司辰师八员,增监候为十员。唐高祖武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参见“将作丞”。官名。隋唐与宋置,属将作监,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见“将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