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置欧洲、美洲两司,欧州司掌理关于欧洲及澳洲、非洲各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侍御史别称。《通典·职官六》: 侍御史“台内之事悉主之,号为台端。他人称之曰端公。”其知杂事者,又号为杂端。侍御史的别称。《通典·职官六》:“台内之事悉主之,号为台端,他人称之曰端公,其知杂事者谓之杂
天子对年长的异姓诸侯之称。见《仪礼·觐礼》、《汉书·贾谊传》,参看“伯父”条。
乡官名。晋朝千户以下乡置,位次啬夫。
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也是一种公文程式,即奏本。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又有奏片、奏书、奏本、奏折、奏帖、奏疏等名称。详各条。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奏”。《史记·萧相国世家》:“主宗庙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协助管旗章京、副章京管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佐领中选任之。
大理寺官通称。司法官。《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公文制度。亦作批朱。明朝章奏批答过程中,需先由内阁大学士票拟文字,再交由司礼监,经秉笔、随堂太监用朱笔批改,然后方可准行。这是内阁与司礼监互相制约的方法。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见“海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