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勋上士、中士
官名。见“司勋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见“司勋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三国吴置。张温以此职使蜀。见《三国志·张温传》。官名,三国吴置,本为领近卫军的武官,有时也奉旨出使他国。《三国志·吴书·张温传》:“时年三十二,以辅义中郎将使蜀。”
官名。南宋御营使、都督、宣抚使的高级属官,参预谋划军事。军事幕职名。宋御营使、都督、宣抚等所属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
国民政府的合议机构。广州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采取合议制,以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合议,行使政府权力。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以后,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八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由国民政府委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上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中大夫属官。佐乐部中大夫、小乐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其下设小乐部中士。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东上閤门副使置,从七品。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东上閤门副使为左武郎,秩从七品。
战国秦国留任原职的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其盈岁,虽非效,新吏与居吏坐之。”
即“断事官”,见“札鲁忽赤”。
医学教官名。明清时设于府医学,明制秩从九品,清制未入流。参见“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