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街道录院
见“道录院”。
见“道录院”。
宋朝节度州、观察州幕职官统称。共分三阶: 三京府、留守、节度、观察判官为 一阶,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为一阶,京府、留守、节度、观察推官、军事判官为一阶。皆由朝廷选士人充任。徽宗崇宁二年
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孝宗淳熙四年(1177),太学行混补法,以考生太多,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后每遇科举年分,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于本州备案,待太学补试,出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参见“国伯”。
官名。西晋设,属储君皇太弟,缪播、荀崧均任过此职,职如“太子中庶子”。
官名。相传尧舜时置,主管农业生产。《淮南子·齐俗训》: “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中京军民政事。
官名。宋朝置。隶属都一级统兵官,由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将虞候下、押官上。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承局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
官名。 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艹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典艹下士以佐其职。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升人”。
官名。即尚衣奉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