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右春坊

右春坊

官署名。属东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典书坊置,掌侍从、献纳、启奏,职比中书省。咸亨元年(670)复名典书坊,睿宗景云二年(711)再改为右春坊,长官右庶子二员,次官中舍人二员,另有太子舍人四员、通事舍人八员、右谕德一员、右赞善大夫五员、录事一员、主事二员。宋朝置主管官二员,以内臣兼; 同主管官二员,以武臣兼; 承受官一员,以内侍充。南宋因置。辽朝置太子右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太子右谕德、右赞善大夫、太子通事舍人,并领太子家令寺、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之属。明、清隶詹事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分春坊为左右,置大学士一员,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皆审慎而监省之; 又有右庶子、右谕德各一员,右中允、右赞善、右司直郎各二员;二十九年又增置右清纪郎、右司谏、右通事舍人。嘉靖、隆庆之后,仅为翰林院编修、检讨升迁之阶。清顺治九年(1652)沿置,十五年裁。康熙十四年(1675)复置,掌记注、纂修之事,仅为翰林升转之所。置右庶子、右中允、右赞善,俱满、汉各一员; 汉员分别兼翰林院侍读、编修、检讨衔。初,有右谕德,康熙五十七年省。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省入翰林院,遂废。


官名。唐初沿隋制置典书坊,相当于朝廷的中书省。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典书坊为右春坊,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为典书坊,景龙元年(公元707年)复改为右春坊。设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犹如中书省的中书令和中书侍郎的职任;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太子之令与表启;太子通事舍人,正七品下,掌引宫臣辞见,承令劳问;相当于中书舍人和中书通事舍人。右谕德一人,正四品下;右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相当于散骑常侍和谏议大夫。此外还设令史、书令史、传令、典谒、亭长、掌固等员。宋置主管右春坊事,以内臣兼任;同主管春坊事,以武臣兼任,其下随宜设置太子右庶子、中舍人、舍人、右谕德等宫。辽南面官中置右春坊,有太子右庶子、中舍人、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通事舍人,领太子家令寺、率更寺、仆寺。金元不设。明置右春坊大学士、右庶子、右谕德、右中允、右赞善、右司直郎,右清纪郎,右司谏。清代不设太子,在詹事府下设右春坊右庶子、右春坊右中允、右春坊右赞善,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

猜你喜欢

  • 中台侍御应内史

    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六人,六品。

  • 行政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

  • 道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

  • 警保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治安、公共卫生、建筑审核、营业执照、京师市政工程等事宜。辖保安、卫生、工筑、营业四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四人。三十二年,司撤,事

  • 总检察厅厅丞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 蜀郡西部都尉

    官名,汉置,掌地方驻军,维护地方治安,防禁外来侵略。《后汉书·孝安帝纪》:“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灵关,杀县令。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讨之。”参看“都尉”条。

  • 礼部郎中

    官名。① 唐朝始置,为尚书省礼部头司礼部司长官。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仪曹郎设。额一员,从五品上。掌司事。因其地望清贵,又掌尚书省文翰之事,故多以有文名者居之,号为“南宫舍人”,短期内即可擢迁知

  • 军事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置,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国防绥靖事务,决定军事规章制度及军队教育方针,审核军费支配和军实补充,主持军事建设及军队编遣等。设委员长—人、副委员长二人、委员七至九人。参谋总长

  • 北道行军都统所

    官署名。辽朝为伐西夏而设。兴宗重熙十八年 (1049),有北道行军都统耶律敌鲁古。

  • 加禄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战国时已实行对政绩优异的官员增加俸禄之制,如齐威王时曾赏给即墨大夫以一万户的租税作为俸禄。后代均以增加俸禄作为奖励官员的一种方式。唐制,凡考课成绩在中上以上者,每进一等,加禄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