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复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阶官名。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正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上,称成正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中集贤殿书院置,无常员,以他官兼,天宝(742—756)以后,史馆亦置,掌修史,以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之。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皆置,各一员,视从二品。炀帝即位废。
官署名。①即光禄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寺。②渤海国置,有令、丞。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光禄寺为司膳寺,以司膳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秘书院遂改称“内翰林秘书院”,长官称“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北洋政府国会参、众两院各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国民党政府中央机关所属各委员会中多以委员长为长官,如军事委员会,侨务委员会、考选委员会;地方机关所属委员会中也有以委员长为主官的。如省政府所属水利
即“三司都磨勘司”。
周朝众执政大臣合称。 《作册䰧卤铭》: “公大史咸见服于辟王,辨于多正。”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工艺、制造、铁路、行轮、邮电及开矿诸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工务司,所辖铁路、邮电诸务移交邮传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