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如吏部、兵部、各路转运使司)注授差遣。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如吏部、兵部、各路转运使司)注授差遣。
见“监使”。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运曹,设运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置,掌大理寺狱。五年新官制行,改为大理卿。
官场用语。即对官员的称呼超过实际官衔。宋朝初年,殿直、承旨差出者称司徒,京朝官不分品秩高下一例呼为郎中。太宗淳化元年(990),规定台省官只许呼本官,太常博士以下并京官至大理评事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
见“河北籴便司”。官署名。宋置,掌籴便刍粮以供边储之用。见《宋史·职官七·提举河北籴便司》。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十人,掌以针术治病。
学官名。清末,钦天监设助教厅,有助教一人,教习二人,掌分教算学诸生。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始设汉算学助教一人,教习二人,属国子监。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学部成立,国子监裁撤,以算学隶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祠部郎”互称,为尚书省祠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名司
安抚司干办公事简称。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